依 114 學年度臺南區高中免試入學簡章第 10-11 頁所示,後續報到相關事宜請洽錄取之學校。
祝福各位同學都能順利錄取第一志願。
一、公告日期
114 年 7 月 8 日 (星期 二 )上午 11 時。
二、公告方式
(一 )各招生學校錄取名單將由本會公告於「 114 學年度臺南 區高級中等 學校免試入學網站」( https://tn.entry.edu.tw ) ,由報名學生自行上網查詢並列印分發結果通知單 。
(二 )各招生學校於學校網頁公告錄取名單。
(三 )承辦學校以手機簡訊傳送分發結果通知(每一學生限一門號)。
報名學生或家長對分發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本會(國立新化高中 )申請複查,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請日期
114 年 7 月 9 日 (星期 三 )下午 5 時前。
二、申請手續
(一) 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免試入學分發結果複查申請書」 (附表三, 本簡章 第 89 頁 並持免試入學分發結果通知單 親自向本會 (國立新化高中)申請。
(二) 複查時繳交複查費新臺幣 50 元 整 及貼足限時郵票之回郵信封。
(三) 不受理郵寄申請。
三、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則增額錄取。
一、 報到日期及方式
(一) 免試入學
1. 報到日期: 114 年 7 月 10 日 (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1 時。
2. 報到方式:錄取學生應持【國中畢業證書或學力證件】及【身分證或戶口名簿】,依各校指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二) 技術 型及單科型學校單獨辦理免試招生
1. 報到日期: 114 年 7 月 10 日 (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1 時。
2. 報到方式:錄取學生逕洽各招生學校辦理。
二、 錄取學生註冊入學之後,如有發現冒名頂替或申請資料與事實不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如責任在原畢 (結 )業學校時,報請其主管機關追究學校有關人員之行政責任。
三、 大陸地區人民未就讀臺灣地區國民中學者,於入學時應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規定,檢附
1.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2.申請人之父或母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3.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未繳交者,則取消錄取資格。
一、 免試入學已報到之學生,應於 114 年 7 月 14 日 (星期一)下午 2 時前,填具本簡章所附之「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表四,本簡章 第 91 頁由學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始得報名參加續招或其他入學管道, 逾期放棄不予受理 。
二、 技術型及單科型學校單獨辦理免試招生已報到之學生,應於 114 年 7 月 14 日 (星期一)下午 2 時前,填具技術型及單科型學校單獨辦理免試招生簡章所附之「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由學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始得報名參加續招或其他入學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