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本市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易發生不良的時間集中在每年10月至翌年3月,請各校落實執行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107年12月7日環空字第1070129744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訊息如下:
(一)每年10月至翌年3月受到東北季風與中央山脈背風面地形影響,本市容易形成大氣擴散不良環境,各種污染物隨著東北季風跨區域傳送,加上本地污染,易導致空氣品質不良。
(二)近日環保局接獲多起民眾陳情,指稱學校於空氣品質惡化時進行戶外活動影響學生健康,請各校應落實「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當空氣品質指標達對敏感族群不健康等級時(AQI>100)應避免長時間劇烈運動;當空氣品質指標達到對所有族群皆不健康等級時(AQI>150)應停止戶外活動,並將課程調整於室內進行,於室外時務必配戴口罩。
(三)另請學校規劃大型戶外活動時應儘量避開空氣品質易不良季節(每年10月至翌年3月),如於上述期間舉辦應擬訂室內備案,並隨時注意活動當日之空氣品質預測,以確實落實相關之防護措施。
(四)為加強防護宣導,請學校於每年10月至翌年3月間於所屬電子字幕機撥放「秋冬季節空氣品質容易不佳,空氣品質惡化時請減少戶外活動,若要出門請配戴口罩防護」訊息。
三、檢附「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1份。
四、倘有疑問可洽詢:
(一)本府環境保護局承辦人員:鄭秀雯小姐,聯絡電話:06-2686751分機267。
(二)本局學輔校安科:鄭川文先生,聯絡電話:06-6322231分機6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