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案係臺南市開基玉皇宮管理委員會發揚「天公助學」精神,補助本市偏鄉國中小學引進國際志工協助學校雙語教育之推動,以弭平城鄉差距,特訂定本計畫。
二、實施對象:預計補助 9 校,每校至多補助新臺幣 10 萬元整,補助順序如下,未額滿則開放其他各校申請:
(一)偏遠學校且已透過國際志工單位申請 112 學年度志工駐校。
(二)非山非市學校且已透過國際志工單位申請 112 學年度志工駐校。
(三)已透過國際志工單位申請 112 學年度志工駐校之一般學校。
(四)正在透過國際志工單位申請 112 學年度志工駐校之一般學校。
三、請檢附申請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於 112 年 9 月 30 日郵寄至臺南市國際教育資源中心(地址: 701 臺南市東區崇明路 698 號崇明國小)。
四、檢附旨揭計畫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