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近期呼吸道傳染病疫情,請加強流感、新冠肺炎、腸病毒等傳染病防治工作,請查照。 | |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 113 年 3 月 5 日新聞稿指出,目前國內流感及新冠肺炎仍處高原期,今(2024)年第 9 週(2/25-3/2)門急診類流感就診人次為 10.2 萬人次,為六年同期最高;多項監測系統顯示近期流感病毒、新冠病毒及腺病毒等多種呼吸道病原體持續於社區活動。另腸病毒仍有零星疫情,仍須持續謹慎監測並落實防疫。 二、校園為人口密集機構,病毒極易透過學生的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請加強流感、新冠肺炎、腸病毒等傳染病疫情監控及防治措施,以降低傳染風險: (一)定期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保持空氣流通,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 (二)洗手設備維護並提供適當之洗手乳或肥皂等,教導學生落實正確勤洗手加強手部衛生。 (三)鼓勵戴口罩加強自我防護,注意咳嗽禮節呼吸道衛生,提醒師生如有呼吸道症狀時須戴口罩,咳嗽或打噴嚏時應用紙巾蓋住口鼻並立即丟棄,或用衣袖代替;並請宣導參加大型集會活動或在密閉空間時盡量配戴口罩。 (四)落實師生健康監測,掌握師生健康狀況,向親師生衛教正確防治知識及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如有發燒或身體不適,請就醫並在家休養,並避免前往公共場所、安親班或補習班等衛生教育工作。 (五)落實疫情通報,請確實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辦理疫情通報,若有傳染病疑似群聚事件,應立即通知本局及衛生單位,以利採取相關防疫措施: 1 、流感通報類別:其他事件/其他的問題/其他問題。 2 、新冠肺炎通報類別:疾病事件/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新冠肺炎)。 3 、腸病毒通報類別:疾病事件/一般傳染病/腸病毒(非併發重症)。 (六)加強宣導個人應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利用「臺南市防疫小學堂」系列衛教影片,強化親師生衛生教育,教導正確防疫觀念,建立自我健康管理知能。 (七)宣導鼓勵接種流感疫苗、新冠肺炎疫苗,以提升免疫保護力。 三、相關防疫規定及指引等防治資訊如下,請依規定落實防疫與衛教宣導措施: (一) 流感:疾管署「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附件 1)、「季節性流感防治工作手冊」、本市學校類流感及腹瀉群聚通報規定(附件 2)。 (二) 新冠肺炎(COVID-19):「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附件 3)。 (三) 「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暨停課要點」(如附件 4)。 四、另外,本市 112 年本土登革熱疫情於 3 月 7 日解除,惟時序入春氣候溫暖,適合病媒蚊生長,請學校持續落實每週定期及下雨過後加強巡檢清除孳生源,杜絕登革熱疫情發生。 五、有關疫情資訊或相關防治措施,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登革熱、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