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3 年 5 月 24 日客會語字第 1136700495 號函辦理。
二、計畫申請部分:旨揭計畫之校(園)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 113 年 6 月 15 日(星期六)止,請逕至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網址 https://school.hakka.gov.tw )【線上系統專區】填報。
三、本學年度申請「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之學校,若符合以下條件,將優先予以補助:
(一)依參考模組範例項目提出申請。
(二)學校於寒暑假舉辦客語夏(冬)令營活動,讓學生於活動中沉浸學習客語。
四、檢附「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113 學年度推動客語生活學校附件」及「客家委員會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客語沉浸式教學計畫」各 1 份(如附件),亦可逕至客委會全球資訊網站( https://www.hakka.gov.tw )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