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4 年 10 月 22 日藝演字第 1040003509 號函辦理。
二、旨揭決賽報名日期自本(104)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至 12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由代表本市參賽學校自行上網(http://web.arte.gov.tw/country/)報名。
三、各校須列印前揭報名表且蓋學校大印,並於 104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四)前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局社會教育科(民治市政中心)用印,以利後續作業進行,掛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