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習時間:105年4月13日(星期三)13:30~16:30。
二、研習地點:臺南市東區勝利國小行政大樓四樓視聽教室。
三、參加對象:
(一)本市東區各國民小學普通教師、輔導人員及特教學生助理員,優先錄取。
(二)凡近兩年內未參與旨揭輔導相關研習者,學校主管務必派員參加。
四、本案係市長交辦普通教育特教增能研習活動,大同國小、東光國小、崇明國小、崇學國小、博愛國小、裕文國小及德高國小務必指派普通教師參加研習。
五、報名方式:105年4月13日(星期三)前自行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報名。
六、補充說明:
(一)凡經承辦單位錄取者,請所屬學校惠允公(差)假登記。
(二)全程參與本研習者,由承辦單位核予3小時之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