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5 年 5 月 26 日高師大特教字第 1051004133 號函辦理。
二、研習內容與研習注意事項請參照研習計畫書(如附件)。
三、研習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十樓國際會議廳。
四、研習對象: 1.高雄鑑輔分區、屏東鑑輔分區及臺南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優先錄取,報名未滿名額開放其他分區報名,依先後次序錄取(名額 60 名); 2.國小~高中職特教班或資源班教師(名額 50 名); 3.國小~高中職班上有溝通輔具需求之教師(名額 30 名); 4.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名額 20 名)。
五、請學員於特殊教育通報網報名後,再於活動前一週上網(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showmode=全國大專)查詢,確認是否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