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補助獨自撫養 18 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 18 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計畫及申請表請於本署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http://www.iwomenweb.org.tw/)下載。
二、申請期限: 105 年 9 月 7 日至 105 年 10 月 6 日。
三、如對旨揭計畫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衛福部社家署蔡小姐(聯絡電話: 04-2250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