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06 年 7 月 4 日客會文字第 106000978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實施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比賽時間及承辦學校:
1、南區初賽: 106 年 10 月 14 日(星期六)舉行,嘉義縣六腳鄉更寮國民小學承辦。
2、總決賽(含頒獎): 106 年 11 月 11 日舉行,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承辦。
(二)行政費用:
1、初賽:
(1)每校參加各類比賽 1 組之行政費用:客語口說藝術類新臺幣(以下同) 2,000 元,客語歌唱表演類 6,000 元,客語戲劇類 1 萬 2,500 元。
(2)每校參加各類比賽 2 組以上之行政費用:每增加 1 組,客語口說藝術類增加 500 元、客語歌唱表演類增加 1,500 元、客語戲劇類增加 1,500 元。
2、總決賽:
(1)每校參加各類比賽 1 組之行政費用:客語口說藝術類 1,000 元,客語歌唱表演類 3,000 元,客語戲劇類 6,000 元。
(2)每校參加各類比賽 2 組以上之行政費:每增加 1 組,客語口說藝術類增加 250 元、客語歌唱表演類增加 750 元、客語戲劇類增加 750 元。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各分區初賽及總決賽皆採線上報名(網址為:https://school.hakka.gov.tw),各分區初賽報名截止日期均為 106 年 9 月 8 日(星期五)止。
三、總決賽住宿,為避免造成參賽學校訂房困擾,援例由承辦學校代訂。
四、請貴校(園)依參賽路途遠近,酌給參與人員公假(差) 1 至 3 天課務排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