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9 月 7 日臺教資(三)字第 1060128815 號函辦理。
二、數位學習為教育部施政重點之一,為培訓教師主題跨域課程開發能力、運用新興科技知識融入教學、協助整合數位資源及輔導學校進行課程發展與推廣,自 107 年開始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深耕計畫」,希冀將數位教育精神深耕並推廣於中小學基礎教育中,培養中小學學生主題跨域整合、高層次思考能力,同時鼓勵學生參與國際競賽,促進交流與合作,期以培養兼具國際素養之數位公民。
三、本案徵選學校基本條件如次:
(一)已規劃或已導入數位學習之高中職和國民中小學,實施學習階段為國民小學三年級以上。實施學校校長須參與本計畫實施並協力校內實施推動之相關校務協調事務。
(二)申請學校須實施主題跨域課程計 2 學期,每學期至少 12 節課以上。課程設計至少跨域融合 3 個以上學科,校長以外之教師實際參與課程開發人數 5 人以上,參與學生人數 30 人以上(全校學生數低於 30 人者不在此限)。
(三)請依限於 106 年 10 月 6 日(星期五)前提送教學實施計畫書(詳附件一)到本局課程發展科承辦人莊則政先生處;由本局辦理初審後最多擇定國中小 7 校,高中職無限推薦校數,彙整函送教育部辦理申請作業,審查結果另案公告。
四、另教育部上開函示,學校同時申請本計畫和行動學習推動計畫者,將以本計畫為優先核定補助(不予重覆補助行動學習推動計畫)。高中職部分,已核定補助「106-107 年高中職行動學習推動計畫」之學校,將酌減本計畫補助經費。
五、 107 年預算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如未獲通過或有所刪減,教育部將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預算法第 54 條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