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本府環境保護局(簡稱本府環保局)「107年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推動社區、里及學校團體廚餘、落葉堆肥站設置申請補助原則」1份,請踴躍參與提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4月13日環廢字第1070034189號函暨該局107年度臺南市自主性廚餘落葉堆肥推廣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補助原則係為鼓勵本市社區、里及學校回收廚餘、落葉有機廢棄物,推動自主性堆肥化增加再利用成效,所製作之廚餘、落葉堆肥可取代化學肥料之使用,達到土質改善,落實物質循環再利用營造低碳生活之目的。
三、本補助對象為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社區發展協會或里辦公處,本府環保局將核定15個申請單位(落葉站10處、廚餘站5處),補助經費限於堆肥站建置及執行相關支出,然消耗性一次用品(如手套、口罩等等)、堆肥站告示牌(或解說牌)不得超過總補助經費之15%。
四、本案所提之申請書連同公文,務必於本(107)年5月31日前寄送至本府環保局,核定補助經費需於107年9月30日前完成核銷,採實支實付,獲補助單位屆時逕向本府環保局承攬廠商創境科技有限公司辦理請款事宜。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府環保局一般廢棄物管理科載先生詢問,連絡電話:2686751分機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