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因應日益嚴峻之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請各校(園)依說明加強宣導防疫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7日臺教綜(五)字第1080001017號函辦理。
二、為共同防堵非洲豬瘟入侵我國,敬請加強宣導「不自國外攜帶肉類產品入境」、「不自國外網購肉類產品寄送臺灣」、「不到國外畜牧場所參觀」、「攜帶肉類產品入境最高處100萬元罰鍰」、「跨境網購肉類產品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等相關重點防疫訊息。
三、請各校(園)慎選學校午餐食材、落實食材驗收及列入契約規範廠商勿採購疫區產品,並請就供餐食材、廚餘管理等建立完整流程機制。
四、相關防疫宣導資訊說明如下:
(一)電臺廣播:教育部業於107年12月25日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專家至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宣導豬瘟防疫事項,並將專訪錄音檔放置於教育部電子報(https://epaper.edu.tw/index.aspx)教育開講/「防止非洲豬瘟入侵,我們可以作什麼」,請運用多元方式進行宣導。
(二)宣導海報:教育部業印製「非洲豬瘟由你我一同防堵」宣導海報,請予以張貼。
(三)電子宣導單張:
1、因屆寒假及農曆春節期間,教育部另製作非洲豬瘟「旅客返臺要注意!」宣導單張電子檔,請教師於學生家庭聯絡本/簿張貼,以提升宣導效益。
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裁罰基準及防範非洲豬瘟來襲相關電子檔,請於網站公告,並提供教職員工生參閱。
(四)網站宣導:
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建置「非洲豬瘟資訊專區」網站(http://asf.baphiq.gov.tw/),針對民眾疑慮業建置FQA專區,請協助提供教職員工及家長,以提升全民防疫意識。
2、前述宣導品電子檔均已置於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校園食品安全專區,請學校查詢運用。
五、另副本抄送各私立國中小,亦請依說明加強宣導防疫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