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美展邀展對象為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所屬員工及其眷屬(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暨退休人員;收件作品分為國畫、書法、油畫及水彩等四類;各機關學校請鼓勵(退休)同仁依所附簡章,精選創意作品參展及錄製語音介紹,同一參展者各類作品以一件為限。
二、前開各類送展作品由學校於108年2月19日(二)前彙送市府人事處;送展作品請依規定黏貼標籤並造具作品清冊2份,並提供作品介紹及創作心得,以利美展期間導覽參考使用。
三、本年度公教美展作品將於108年5月27日(一)上午十時至下午三時於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第三展覽室開放取回。
四、「108年臺南市政府公教美展簡章」及相關附表請參閱附件並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