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行政院修正「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第肆點第九項 第二款之 4 辦理。
二、旨揭計畫實施期間為 110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一)至 10 月 29 日 (星期五),請就主管業務部分配合實施計畫規定,密集 推廣犯罪被害預防與保護之相關理念,以強化社會大眾對 於犯罪被害預防及被害人保護之認知。
三、有關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相關最新宣導文宣,將由財團法 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下稱該會)陸續上傳至該會官網 首頁(連結: http://www.avs.org.tw/home_cht.aspx )或 該會官方粉絲頁(連結: https://zh-tw.facebook.com /avs0850 ),供各機關(單位)、學校自行下載或分享運 用。
四、檢附修正「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行政院 107 年 12 月 28 日核定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