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辦理期間自111年2月22日0時起至114年2月21日24時止,為期3年。
二、
1.如因本保險發生任何糾紛,由承作保險公司及投保人依民法、保險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本總處不涉入處理。
2.本保險係由國泰人壽自負風險管理責任,依被保險人各項條件進行評估,爰該公司就本保險具有最終准駁核保權。
3.本保險相關資訊業公告於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及國泰人壽官方網站「公教人員長照服務專區」,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內容,洽詢電話:市話免費撥打:0800-036-599、付費撥打:02-2162-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