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 111 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 2 次修正案,業已公告於 111 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請轉知所屬競賽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11 年 10 月 7 日府教社字第 1110152980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 2 次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高中組)、閩南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學生組)等 3 項目,業公告於中華民國 111 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 https://language111.eduweb.tw ),另原住民族語朗讀命題修正部分,亦於「朗聲四起」網站( https://alr.alcd.center/lobby)公布,供各競賽單位參閱,請逕於該網站下載。
三、請集訓承辦學校協助轉知訊息。